在试点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之前,上海已于2015年底在国内率先试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。这个制度的核心是把药品上市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分开,让药品可以实现“代工”生产。
上海食药监部门表示,截至目前,上海已申报MAH申请人17家,受托生产企业18家,试点品种28个。作为生物医药重镇,浦东的MAH申请人达到10家,受托生产企业5家,涉及试点品种17个。在试点品种中,有11个用于治疗肿瘤、糖尿病等重大疑难疾病,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、尚未在国内外上市的“全球1.1类新药”。
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积极推进,为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打下了基础。国家食药监总局今年5月公布的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表示,要总结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经验,结合《药品管理法》的修订,将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在全国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许可(注册)人中普遍实行。
上海食药监局副局长肖泽萍表示,试点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,是一项对接国际通行规则的改革举措。试点有利于激发医药创新人才的积极性,使其专注于产品研发,而把生产委托给专业的企业来进行。这种分工,可以抑制医疗器械行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,也将加快创新产品的上市步伐,造福更多国内患者。
来源:环球医疗器械网